最新的第5版本電視機能源之星標准將有一個2年的緩沖期。從2012年5月1日開始所以的電視機類産品必須符合電視機能源之星第5版本的標准。
以下爲電視機能源之星第5版本標准和第4版本的主要變化: ·電視機顯示器不再被列入這個目錄範圍內 ·對商業用電視有一個新的定義,並設置了新的能源消耗要求 ·對産品的亮度也有新的定義和新的等級要求。就是說在家庭模式下産品的亮度必須在65%以內(或者預設爲最亮的模式) ·開啓模式的定義也做了修改:重點將放在“主要的功能” 而不是提到的特別功能。 ·待機模式現在被稱爲休眠模式。 ·休眠模式定義爲:沒有任何通訊動作(沒有網絡的功能) ·關閉模式的新定義 ·對DAM 模式的能源限制 ·亮度和DMA 的相關數據將會被要求在能源之星網站上通報 ·相對于電視機能源之星第3版本的標准,第4版本中開機功耗的標准降低的40%。 而最新的第5版本的標准中較之前的第3版本, 開機的功耗的標准將降低65%。
2010年4月30日以後生産的電視機産品, 必須符合能源之星最新修訂的電視機能源之星第4 版本的要求。不符合改標准要求的産品將不得使用能源之星的標志。
爲了促進加拿大能源之星合格電視類産品的計劃,制造商必須與美國環保署(EPA)簽署一份協議(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)。 同時鼓勵制造商,零售商和分銷商與加拿大自然資源部(Natural Resources Canada)簽署一份合作夥伴管理協議,以便大力宣傳推進此項計劃. 另外請注意:合格的能源之星産品在進入加拿大市場, 在符合美國環境保護署(EPA)的能源之星計劃要求的同時也必須符合加拿大法規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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